职位描述
岗位职责
编制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;编制对外发布的决议公告、股东大会通知等临时公告,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文件;负责规范治理的检查,提出整改建议和治理措施;在董事会秘书授权或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;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学历/
本科及本科以上以上学历、会计或法律。
工作资历/技能水平/素质能力
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。熟悉股份公司、证券、投资等相关政策法规,具备基本的财务知识,有一定的公关能力。很强的自我约束力,独立工作和承受压力的能力。
公司简介
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亨达股份”)的前身始建于1984年,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大型的民营企业集团,中国的皮鞋生产企业之一,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单位。
亨达拥有“中国商标”、“中国产品”、“中国真皮鞋王”、“全国消费者满意产品”、“国家出口商品免验企业”、“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”等称号;被全国总工会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首批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;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皮鞋行业“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”,企业自主研发的“皮革无缝粘接技术”和“防臭净化鞋生产线”成为两个技改项目。
亨达确立了“建百年企业,树世纪品牌”的企业愿景和“创造满足消费者需求”的企业使命,努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到品牌经营再到资本运作的转变,创建技术密集型时尚产业新模式,走出一条为消费者提供从产品到品牌再到生活的科学发展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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